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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颖廉:凝聚合力持续改善消费环境

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扩大内需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补上内需特别是消费短板,使内需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和稳定锚”。优化消费环境有助于降低消费者的搜寻、决策、维权等成本并提振消费信心,对扩大内需、保障人民群众享有高品质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消费体验不断优化。现代物流、线上支付等消费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各地积极探索推广线下无理由退货、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和赔偿先付等制度。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执法,守护消费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力回应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推进,为便利消费者维权和化解纠纷发挥了清障助力作用。

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成为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重要因素之一。今年一季度,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47万亿元,同比增长4.6%;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同比增长5.2%;最终消费支出拉动GDP增长2.8个百分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巩固。但也要看到,部分消费领域纠纷仍然高发,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相关部门统筹协调还不够,行业自律作用发挥尚不充分,消费环境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不久前,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强调“建设诚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部署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一系列政策文件和制度措施的颁布,有利于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综合治理、消费维权等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优化消费环境是推动居民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重要抓手。当前,应凝聚消费环境建设合力,做好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消费环境共治等多方面的工作,构建供给侧、需求侧、监管侧、社会侧相协同的制度体系,形成“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的良性循环。

提升消费供给质量。从供给侧显著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有助于提升消费吸引力和交易活跃度,形成生产与消费的互促互进。要着力提升商品消费品质,推动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改善服务消费品质,健全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完善消费者评价机制。创造更多消费场景,因地制宜推进首发经济,建设一批商旅文体健深度融合的品质消费集聚区,系统构建数字化消费生态体系,支持消费升级焕新。

维护消费市场秩序。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关乎消费信心,规范的市场秩序能够降低信息不对称、减少交易费用和价格扭曲现象,从而稳定消费预期。需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更好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作用。严守消费安全底线,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等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消费热点问题,持续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聚焦霸王条款、大数据杀熟等消费痛点问题,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公平诚信透明的消费市场秩序。

提高消费维权效能。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提高消费维权效能,有利于降低维权成本、增强消费者信任。要推动平台型、总部型、连锁型等大型企业健全消费纠纷解决体系,发挥引领作用。强化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提升对不法行为的威慑力度。创新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纠纷在基层解决。

推动消费环境共治。充分调动经营者、社会组织、媒体、消费者等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有助于实现消费环境共建共治共享。做好这方面的工作,需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合规体系、完善售后服务,从源头防范各类消费风险。强化行业自律,制定并实施行业自律公约和放心消费相关标准。加强消费者协会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服务与支持水平。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信用约束、媒体监督、消费者参与作用,以协同治理改善消费环境。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 胡颖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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