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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搬”到矛盾事发地 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丨儋州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搬”到矛盾事发地 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近日,市法院白马井中心人民法庭把巡回法庭“搬”到新州镇政府,针对一起海滩地承包合同纠纷,就近就地审理,把司法为民延伸到群众身边,助力基层治理更加有序,真正实现了“让法官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当天,新州镇政府会议室变为庄严的临时法庭。庭上,白马井中心法庭法官为双方当事人细剖合同条款,逐条释法,同时耐心倾听双方合理诉求,努力调解双方分歧。前来旁听的村委会干部及群众也认真倾听并记录着,普法课堂在群众身边悄然展开。


“作为一名法官,不仅要引导当事人提交相关证据,还要针对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审查案件事实和结合案件事实情况,根据各方当事人的不同诉情,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找准支撑点,依法平衡各方利益,确保所作出的判决能让社会认可、老百姓认可,经得起时间检验,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天、理、法、情合一。”市法院白马井中心人民法庭法官吴笛说。


据介绍,巡回法庭进乡镇是市法院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市法院持续推动巡回法庭走进乡镇、看守所,让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贴近群众,矛盾化解更高效,普法教育更深入,既为儋州法治建设注入了民生温度,也擦亮了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法治底色。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们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发挥就近处理矛盾、方便群众诉讼的作用,千方百计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吴笛说,同时,通过巡回审判,加上靶向普法宣传教育,不仅解决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 王家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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