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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理疗时,遭紫外线灯灼伤双眼”追踪:涉事诊所被罚,消费者诉求民事赔偿

N海都全媒体记者 吴日锦 刘薇

今年4月24日,海都报报道了河南郭女士受朋友邀约来泉州旅游,到朋友工作的丰泽弼元堂中医诊所调理身体,在调理过程中被医馆内紫外线灯灼伤双眼,致其“双眼角膜大面积损伤”视力下降一事。此事有了最新进展,8月7日,记者从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获悉,已查实涉事的泉州弼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诊所名称:丰泽弼元堂中医诊所)存在非法行为,并做出处罚。

事发诊所

据郭女士讲述,其分别于今年的2月8日、9日、10日三次到该诊所诊疗,2月10日做乳腺结节药敷时,被吊顶的紫外线灯照射大约20分钟。就诊记录显示,其双眼角膜大面积损伤,诊断为电光性眼炎、结膜炎,双眼视力0.3。2月16日复查,双眼视力降至0.25。此外,她还了解到,为她治疗的郭姓“医师”没有中医执业医师证。

立案后,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查实,泉州弼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郭某某、姜某某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另外,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还查实泉州弼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员工郭某某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于2025年2月9日至2025年3月6日期间在丰泽弼元堂中医诊所内从事独立为多位患者进行针灸针扎针治疗操作的医师执业活动。

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泉州弼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0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对郭某某处以罚款20000元。

编辑:林威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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