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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机构怎么取消

取消劳动仲裁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撤回仲裁申请

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只有在同意的情况下,才会准许撤回申请。

撤销仲裁裁决

如果仲裁裁决已经作出且未生效,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特定情形的,如违反法定程序、对方当事人隐瞒证据等,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撤销裁决。

与对方和解

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并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根据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达成和解协议后,仲裁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仲裁机构决定终止

仲裁委员会在特定情况下,如决议终止运营,需要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注销后,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将失效。

建议

提前规划:在提起仲裁前,当事人应仔细评估争议,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程序。

及时沟通:如果决定取消仲裁,应尽早与仲裁机构联系,了解具体的取消流程和所需材料。

遵循程序:在取消仲裁的过程中,务必遵循相关法律和仲裁规则,以免影响自身权益。

以上方法均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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